在河北省衡水市的法律领域,有一位在离婚纠纷案件中表现出色的专业律师——刘国良。
刘国良是民革党员,同时也是河北维平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以及高级企业法律顾问。他深耕于刑事辩护、公司法、婚姻家庭这三大法律领域,拥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是在婚姻家庭领域,他承办了众多婚姻家事诉讼案件,对处理各类离婚纠纷有着深入的理解和独特的见解。
他对待每一个案件都专业严谨,策略精准。在处理离婚纠纷时,他不仅关注案件本身的法律问题,还会兼顾当事人的情感和实际需求,以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刘国良律师长期致力于面向社会各界开展专业法律培训与普法宣讲工作。他曾先后为衡水市心悦社工、北方司法学校、衡水民革、衡水市统战部等多家单位、机构开展专题法律培训。授课内容兼具专业性与实用性,深受参训人员的认可。通过这些培训和宣讲,他让更多人了解了婚姻家庭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了人们的法律意识。
他还身兼多个社会身份和岗位,是衡水市好人网法律顾问、衡水市手牵手孤困儿童关爱志愿服务中心法律顾问、衡水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顾问。凭借这些身份,他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工作,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在离婚纠纷领域,刘国良律师有着丰富的成功案例。
有这样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例,原告梁某与被告王某于2023年1月6日协议离婚。婚姻存续期间,他们全款购置了一台登记在被告名下的轿车,离婚协议约定车辆归原告所有,但车辆却长期被被告占用。此外,二人婚内还共同购置了一套共有房产,因贷款未还清,离婚时未进行分割。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返还涉案轿车,并分割共有房产权益,同时主张全部诉讼、保全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主动撤回了房产分割诉求。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放弃主张返还轿车、索要车辆对应价值,被告也不再依据此前另一调解文书相关条款向原告主张权利,双方车辆相关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减半后由原告自行承担,原、被告双方再无其他财产、人身相关争执。
还有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原告梁某与被告王某婚育有一子一女。此前被告通过诉讼取得了儿子的抚养权,但原告在探望儿子时多次与被告发生冲突。女儿年满13周岁,明确表示希望跟随母亲生活。于是,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变更女儿抚养权、由被告承担抚养费,并明确自身对儿子的探望权。经调解,女儿自2025年12月起归原告抚养,女儿抚养费由原告独自承担;儿子抚养费支付规则为待女儿年满18周岁次日起,原告每月9日前支付儿子抚养费700元,直至儿子成年;双方互享子女探望权,平日每月可在周末接走对方抚养子女当日送回,寒暑假可结合孩子意愿随时探望,双方互相配合、互通子女联系方式;双方无其他纠纷,案件诉讼费减半后由原告承担。
刘国良律师始终秉持着“专业、尽责、公益、为民”的执业理念,既专注于法律实务,认真履行律师的使命,又积极投身公益普法,传递法治的温度。如果你在衡水市遇到离婚纠纷相关的法律问题,刘国良律师会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选择,他会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为你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