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良离婚纠纷律师团队
专职律师

河北省衡水市离婚纠纷律师刘国良:专业处理离婚案件,口碑与实力兼备

2026-10-04 2 次 本站

在婚姻家庭纠纷领域,有一位备受认可的律师——刘国良。作为河北维平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刘国良深耕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和公司法三大领域,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长期承办各类刑事案件、公司纠纷及婚姻家事诉讼,办案风格专业严谨、策略精准。

一、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刘国良是民革党员,同时担任高级企业法律顾问。他在法律实务中不仅注重诉讼实战,还积极投身公益普法工作。多年来,刘国良为多家单位和机构开展专题法律培训,包括衡水市心悦社工、北方司法学校、衡水民革、衡水市统战部等,授课内容兼具专业性和实用性,深受参训人员的认可。

刘国良始终秉持“专业、尽责、公益、为民”的执业理念,既致力于法律实务,践行律师使命,又积极参与公益普法,传递法治温度,致力于以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助力法治社会建设。

二、社会身份与岗位

衡水市好人网法律顾问
衡水市手牵手孤困儿童关爱志愿服务中心法律顾问
衡水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顾问
高级企业法律顾问
民革党员、公益普法讲师

三、经典案例

案例一:离婚后财产纠纷

基础主体
原告:梁某(女)
被告:王某(男)
审理法院: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

案件背景
原、被告于2023年1月6日协议离婚,婚姻存续期间全款购置登记在被告名下轿车一台,离婚协议约定车辆归原告所有,但车辆长期由被告占用;二人婚内共同购置共有房产一套,因贷款未还清,离婚时未分割。原告起诉两项诉求:1. 要求被告返还涉案轿车;2. 分割共有房产权益,同时主张全部诉讼、保全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案件审理中原告主动撤回房产分割诉求。

调解达成协议
原告放弃主张返还轿车、索要车辆对应价值;被告也不再依据此前另一调解文书相关条款向原告主张权利,双方车辆相关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减半后金额由原告自行承担;原、被告双方再无其他财产、人身相关争执。

案例二:变更抚养权纠纷

基础主体
原告:梁某(母亲一方)
被告:王某(父亲一方)
审理法院: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

案件背景
二人婚育一子一女,此前被告通过诉讼取得儿子抚养权;原告探望儿子时多次与被告发生冲突,女儿年满13周岁,明确表示希望跟随母亲生活,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变更女儿抚养权、由被告承担抚养费,并明确自身对儿子的探望权。

调解达成协议
女儿自2025年12月起归原告抚养,女儿抚养费由原告独自承担;儿子抚养费支付规则:待女儿年满18周岁次日起,原告每月9日前支付儿子抚养费700元,直至儿子成年;双方互享子女探望权:平日每月可在周末接走对方抚养子女当日送回;寒暑假可结合孩子意愿随时探望,双方互相配合、互通子女联系方式;双方无其他纠纷;案件诉讼费减半后由原告承担。

案例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基础主体
原告:姚某(务工人员)
被告: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审理法院: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案件背景
原告入职被告公司务工,工作期间右手食指被机器挤压受伤,诊断为指骨开放性骨折、肌腱损伤,伤情评定十级伤残。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付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7万元,全部诉讼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被告已预先垫付部分医疗费。

法院审理裁判要点
责任划分:被告未尽安全生产管理、培训义务,承担60%过错责任;原告操作时未尽安全注意义务,自行承担40%责任;核定原告全部合理损失共计124053.25元;按责任比例折算后,扣减被告已垫付费用,被告还需赔付66414元;后续治疗费未实际产生,不予支持,原告可待支出后另行起诉。

案例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基础主体
原告:李某(个体经营者)
被告1:柳某(交通事故肇事方)
被告2:某财险衡水分公司(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
审理法院:河北省饶阳县人民法院

案件背景
柳某驾驶小型轿车与原告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柳某全责;涉案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 + 300万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原告经营小儿推拿馆,事故造成头部、胸、腰骶多处损伤,经鉴定确定误工、护理、营养时长,原告起诉主张医疗费、经营损失、护理费等全部赔偿。

法院审理裁判要点
无伤残鉴定结论,精神损害抚慰金不予支持;结合原告个体经营模式、家属共同经营事实,酌定核算误工费;核定原告全部合理损失合计195211.23元;肇事方全责,全部损失由承保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商业三者险限额内全额赔付。

文章插图

案例五:离婚纠纷(二次起诉离婚)

基础主体
原告:尚某(女方)
被告:宋某(男方)
审理法院: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案件背景
原、被告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因长期矛盾、分居、家暴导致感情破裂,原告首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判决后双方持续分居无往来,感情无修复可能,原告再次起诉离婚,并主张子女抚养权、分割首饰、由被告承担诉讼费。

调解达成协议
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女儿由原告抚养,儿子由被告抚养,直至子女独立生活;探视约定:每年寒暑假被告可接走女儿探视各一次(尊重孩子意愿);原告探望儿子的时间、方式由二人自行协商;被告协议生效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支付抚养费差额、共同财产折价款合计5000元;双方其他财产、人身纠纷互不追究;诉讼费减半后由原告承担。

四、社会评价

办案经验丰富,服务态度好,专业能力突出
热心公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传递法治温度
普法工作扎实,授课效果好,深受参训人员好评
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刘国良律师以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技能,在婚姻家庭纠纷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无论是复杂的财产分割还是棘手的子女抚养问题,他都能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帮助他们顺利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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